病理化童年:ADHD與藥物濫用的處遇模式座談會紀實與反思

張盈堃 /政治大學幼兒教育研究所(轉貼自 巷仔口社會學

 

一、前言[1]

2013年中國時報開卷版找我寫一篇書評被出賣的童年》,除媒體再現的性、暴力與過度的消費主義外,關注孩子的精神脫序議題。該書作者一開始就提到美國兒童精神科門診生意興隆有愈來愈多的孩子和青少年很快被貼上憂鬱與衝動的症狀,這跟過去我們認為兒童是開心純真的圖像剛好相反,作者一開始就提到為什麼我們那麼快給孩子貼上生病的標籤?到底由誰來定義兒童的精神脫序?

這樣的情形也發生在台灣,國小與幼兒園教師常常透過簡易的指標懷疑學童是注意力不足過動症或亞斯伯格症,於是要求家長帶學童接受相關的診斷與用藥, 除醫療途徑外,是否有其他的可能做法嗎?本座談會從多元的角度重新思考怎樣的兒童行為叫過動症?如何定義過動症?過動症再現的意涵又是什麼?因此,一方面請醫師與特教老師說明現實中決定孩子哪些行為屬於過動的診斷流程,涉及價值判斷的機制;另一方面探討西方文化論述中,常態/偏差的童年與教養的概念如何改變,反思文化與疾病的建構,如常態/偏差的童年與教養的概念如何因文化不同而異。在進入細節之前,本次座談會的核心概念就是「生醫情結」(psy-med complex)的宰制與解構,所謂的生醫情結就是家長服從醫學權威、孩子淹沒在「障礙」與「基因不良」的論述,醫師壟斷知識之門,透過所謂客觀化的量表,把個人問題簡單化與病理化。醫生擁有的知識可以用醫療化診斷來定義此一問題,換言之就是「醫療霸權」。面對ADHD等議題時,醫生、病人或家長之間存在一套文化腳本,醫生擁有技術與知識可以診斷疾病、提供治療,醫療專業不管是在台灣或是美國文化中都具有很高的位階。此外,診斷或是鑑定疾病同時也是文化的防衛機制之一,用來處理家長對於兒童發展不利的焦慮,於是利他被誤用為一種針對弱勢社群兒童的社會控制方式,同時透過病理化的標籤排除教養不利的指責。

二、病理化兒童的多重反思

(一)、醫療霸權的反思

《20 Health Conditions that Mimic ADHD 》

《20 Health Conditions that Mimic ADHD 》

(圖片來源:引自globalhealingcenter,by Dr. Edward Group DC, NP, DACBN, DCBCN, DABFMPublished on May 23, 2014)

李佳燕醫師提到醫學上可分為診斷與治療兩個面向,ADHD 不像慢性疾病一樣容易檢定,醫師會給爸媽、老師填寫量表,看點數是不是符合,有些大醫院透過臨床心理師施測專注力檢測,但有些孩子反映聽不懂醫師在說些什麼,連臨床醫生做檢測時也只是靠一台電腦而已,很難不發生診斷錯誤的情形。舉例來說,在同 一個年級7、8月出生的小孩容易被診斷為過動症,因為其發展上較不成熟,表現方式比較幼稚。此外,美國醫師也曾發表「睡眠不足造成孩子出現類似過動兒的症狀」的研究論文,試問現實中台灣有多少孩子可以睡眠充足才去上學?至於治療,第一線就是用藥(利他能),實證醫學證據說明用藥遠比用行為治療的效果佳,許多兒童精神科醫師強調用藥的好處,包括降低頭部創傷、降低意外傷害、降低自殺事件、降低犯罪率,以及降低毒品使用。相反地,如果不使用藥物控制的話,孩子會產生以上這些行為。此外,媒體也常常報導 ADHD 的兒童,通常成績較差、學歷不高,容易低自尊。在青少年期會出現情緒憂鬱、焦慮、學習障礙,到了成年期,更容易觸犯法律、藥物濫用、酗酒,墮胎,出車禍等行為,因此成為法院常客,雖然用藥效果比起行為治療來得佳,但是現實上醫師並沒有協助孩子做過行為治療,也鮮少告訴家長如何進行行為治療,也就是醫師擁抱用藥的立場非常地明顯。

李佳燕醫師也強調精神醫學不會只有一種版本。ICD 是英國與歐洲主要的診斷依據,而DSM是美國的診斷工具。二者差別在於,雖然是以同樣的症狀來計算數量,但相較於DSM認為以「或/且」來區分三種類型,ICD 則堅持要「都有」才算,也就是必須同時包含缺乏注意力與過動的症狀,才符合過動症的診斷標準。儘管精神病學界對DSM和ICD的質疑層出不窮,但大部分的精神科醫師奉其為圭臬。此外,法國發展出一套專屬的精神疾病分類系統CFTMEA,來抵抗 美國DSM的影響。CFTMEA 沒有症狀檢核表:雖然會描述相關的生理與心理症狀,但沒有說要達到多少數量的症狀就符合診斷標準。鼓勵醫師將孩子的注意力與過動問題放在更廣的心理與社會脈絡中,醫師有責任去拆解、釐清與處理,鼓勵醫師去思考病因,並且指認那些「與環境相關的因素」,例如「情緒、教育、社會與文化欠缺 (cultural deficiencies),以及虐待與忽略。」ADHD 的診斷也存在著文化差異,每個國家對過動症的診斷不同,鬆緊度也不同,甚至連美國各州診斷也差很多。這樣的處遇模式跟台灣醫師普遍的認知不同,醫師只處理在診間出現的事情,在台灣我們直接認為醫生就是治療疾病跟給藥,沒有其他功能。

當我們將過動症解釋成孩子不乖,過去認為是教育教養的問題,現在則認為孩子生病了。誰擁有決定孩子是不是過動症,是老師嗎?是家長嗎?還是擁有醫療專業知識的醫師?在醫療霸權或生醫情結下,其他與孩子相關的專業與非專業通通被消音,排擠了其它的原因與處理的可能性。只要讓孩子當病人服藥,創造老師、 家長與孩子之間的三贏。對老師而言,治療簡單,提供非體罰式的處置方式,孩子不鬧、功課也順利完成;對家長而言,病理化減少罪惡感,不是管教無方,是小孩生病,跟自身的管教成敗無關;對孩子而言,服用乖乖丸或是聰明丸增加學校適應與學習成效。李醫師提醒兒童精神科醫生在呼籲我們不要污名化過動兒小孩之際, 我們也需要反思把孩子的行為定義為一種疾病時,是標籤化的開始,也是被污名的起點。

當台灣教育觀念還是認為唯有讀書高時,其實很多孩子不適合讀書,適合做其他事情,但是他們被認為是注意力不足的過動兒。幾年前我參與另類教育的研究計畫,我在全人中學孩子的身上看到很多有潛能,卻被主流學校排擠與貼標籤的小孩,在另類教育中找到許多個人的舞台,那些被老師貼上注意力不集中的小孩,換了環境之後,可以專注在許多社團活動的課程中。我親眼看過15歲的小孩專注於裁縫與打版,做出一件頗有流行款式的獵裝外套,雖然他不見得符合主流學校專注於課業或是書本的要求,在我眼中,哪有注意力缺陷?在裁縫世界中,他比起任何同年齡的小孩更專注。從過動兒的診斷與治療,李醫師提出幾點反思:(1)所謂的過動兒,是在怎樣的社會情境下的產物?–我們是否窄化了『正常』的定義?(2)是該先改變教育教養的環境,還是先改變孩子的腦?–當教育教養有問題時, 是使用藥物讓孩子順應?–使用藥物讓孩子變乖是為了誰?是否剝奪了多元發展的可能?是否剝奪了孩子的兒童性?與思想管控何異?–孩子有沒有拒絕服藥變乖的權利?(3) 醫學並非永久不變的,醫學常在犯錯與修改,醫師不只是看到表面症狀,更要看到人與所處環境。

(二)到底是誰的需求?

特殊教育法規定裡面十三種障礙類別,注意力缺陷小朋友屬於第八項情緒行為障礙,即情緒行為表現異於同年齡或社會文化之常態者。在各縣市政府,都會有為相關教育診斷鑑定人員。張銘庭老師指出以新北市為例,包括期中鑑定(當孩子入學之後,老師發現孩子有這需求並提出)與優先入學鑑定(還沒入學前的新生篩選)兩種。特教診斷的第一步就是觀察學童,但觀察是否客觀仍需打上問號,因為每個人對孩子的觀察都不太一樣,有些時候是家長的觀察,有些時候是學校老師的觀察。負責鑑定的特教老師又稱心評人員,主要利用情境跟教具對孩子進行相關的鑑定。心評人員會再重現一般環境的情境,評估學童的表現的能力。鑑定的依據除標準化測驗(如智力測驗等)外,端視家長、學校老師、醫師對孩子觀察紀錄而定,如此才能判定學童是否具備特殊教育的需求。不是醫療證明就表示孩子有特教需求,只是大家很習慣這兩者相等,很多時候有疾病不代表你無法適應學校生活,孩子真的在學校適應有困難時,我們才會鑑定他有特教需求。

張銘庭老師提到,到底誰需要特教老師的介入?她提到在教育現場,往往是成人決定孩子有沒有需求,往往是普通班老師覺得學生有此需求,就會建議家長, 轉介給特教老師;有時候家長說我的孩子有需求,期待老師在學校幫他注意。一般而言,在一般教育的介入後,仍很難改善者,這時候需要轉介給特教老師。什麼是注意力缺陷過動?從特教的觀點來看,在鑑定報告裡面常常會提到的情境包括「不管情境為何,每隔一分鐘都會對老師講話」,或者家長說:「在家裡一直找媽媽說話,不讓媽媽喘口氣」。心評人員會對比二者的情境描述,可能看似相同,但對特教老師而言卻很不相同,涉及到主觀的描述,所謂「一直」因每個人的耐心不同, 對於一直講話的定義不同,「一直」到底有多頻繁,需要有數字告知頻繁的常態。張老師提到一個例子,很多家長詢問:「為什麼孩子在家可以看電視看三小時,但老師卻向我反映孩子有注意力不足,說在學校看書只能看十分鐘。」她認為可以回答的是很多文獻指出看電視其實沒有用腦,所以其實並沒有在使用注意力。此外, 看書只能看十分鐘這件事情,也不會單純判斷有沒有注意力不足。通常注意力不足的孩子有個最大困難是,有時候不小心會注意到大家沒有注意到的地方。比方說, 你家住在機場旁邊,通常一般人可能住久了就會習慣,自動忽略聲音,可是有注意力缺陷的孩子卻沒有辦法忽略它,他會一直注意到這聲音。

我個人一直不相信吃藥可以解決全部的問題(雖然藥物有其必要性),也高度懷疑鑑定或是診斷的完全正確性,更不懂為什麼家長擔心小孩看三小時的電視, 但看書的專注力卻不到十分鐘,因此焦慮小孩有注意力缺陷的問題。天啊!這樣的邏輯下,每個人都是潛在的病人。此外,我認為學習的媒介應該是多元的,不該只有閱讀書本這樣的形式,無聊的書籍當然很難引起共鳴。台灣學校中的大班教學、集體主義、訓規取向和課程進度壓力,使得師長較專注於班級經營和教學進度,對於個別兒童的個殊性和心靈內在層面的問題較少深入瞭解和細緻對待。有些好動活潑、回應緩慢、個性敏感或靈性較強的孩子常常因某些因素而顯得與學校生活和同儕格格不入,就會被歸類到「特殊教育」的「障礙類別」或「病童」的領域中。但這種病理化的處遇模式,往往落入一種「過度簡化歸類」和「標籤化」的迷思?因此,我們需要回到文化的脈絡來理解這個議題。

 

(三)兒童圖像:純真vs危機

《Naughty boys: Anti-social behavior, ADHD and the role of culture》

 

 

《Naughty boys: Anti-social behavior, ADHD and the role of culture》

(圖片來源:引自網路,http://www.madinamerica.com/product/naughty-boys-anti-social-behaviour-adhd-and-the-role-of-culture/)

楊巧玲老師以Timimi的《Naughty boys: Anti-social behavior, ADHD and the role of culture》一書作為參照,提到文化定義對兒童生活世界帶來的影響,到底什麼是童年、兒童性?什麼行為是頑皮?又怎麼定義?其實賦予意義的過程就是文化。在文化的脈絡裡,決定孩子哪些行為是偏差的,這涉及價值判斷,即使沒有公開討論,也習以為常地認為幾歲小孩應該如何,換言之,文化裡面隱藏著某種被定義出來的常態跟常模,只是隨著文化時空背景脈絡而有變化。楊巧玲指出Timimi提出的當代童年危機,包括童年的消逝與純真的終結,對男孩的論述存在著兩極化的觀點:受害的純真兒童需要救援(children at risk)與衝動與攻擊的兒童是威脅(children as risk),特別是西方社會把男孩的論述擺在後者,而前者認為兒童本身陷於危機的風險中,需要被保護與救援,因此我們常常弱化了兒童,覺得孩子沒有能力跟辦法,覺得他們需要保護。

台灣統計資料顯示,有特殊需求的學童,特別是情緒行為障礙類別比例極高,特別是有一種集體的文化焦慮,影響正常跟偏差的區分,因此焦慮的大人會特別鉅細彌遺地觀察孩子的所作所為,很擔心自己的小孩屬於偏差範疇。現在教育現場常常會把爸媽標籤,不管是虎爸虎媽、恐龍爸媽、直升機父母等等,父母的管教也受到文化的影響,孩子有狀況時到底要不要去跟老師反應,也害怕自己被貼上標籤。此外,家長太快地服從醫學權威,造成孩子淹沒在「障礙」與「基因不良」的論述中。生醫決定論強調一切都是基因惹的禍,一旦把ADHD全部都歸因於神經相關使然,也就等於對醫師敞開壟斷知識之門,越想客觀化、普同化人類經驗,把問題個人化,反而更越遠離人性。大家都相信大數據,卻忽視在眼前的真實個案,這就是遠離人性,一個個病患在你我的眼前,卻無視他們的存在,而是要解決量化統計,不是量化不重要,但也不是個案不可信。

最後,要大家反思給孩子服用藥物到底有沒有減少少年的攻擊與反社會的行為?應該去反省台灣的文化是怎麼去影響頑皮男孩的處理?

 

(四)倫理化的介入

我認為面對ADHD的論述,不應該一面倒向醫療霸權或是生醫情結,引用澳洲語言學者Gordon Tait對ADHD的論述,歸納出四種不同立場: (1)極支持者:如ADHD促進會或協會等成員,相信ADHD在人類基因中應有某種自然比例,依照統計數據的推估,人類社會中應該有更多ADHD者未被適當地篩選診斷; (2)部份支持者:屬於極支持者的分支和一部份,對於ADHD的可能比例抱持較嚴謹態度,認為ADHD或許可能被過度診斷或誤判,但許多小孩有失調症狀則是不容忽視的問題,此類大多是專業人士,如醫師、心理學家或部份製學公司; (3)強烈反對者:這類立場者對於ADHD的言論非常不滿,認為ADHD的論述大多是跨國藥廠為了巨大利潤的陰謀和鼓吹,將大多數的學齡人口列為可能病 例,卻無視可能的醫學倫理問題; (4)部份反對者:這類立場認為所謂ADHD,其實有其誤判的可能性,ADHD 所列舉的是對學校或社會適應不良者的問題聚合,但未必形成明確且持續的病症。若我們可以把台灣的相關論述區分成這四個面向時,如此可以更豐富台灣ADHD的研究視野。

此外,引用Tait指出ADHD三大類常見的謬誤推理(fallacious reasoning),包括(1)材料的謬誤;(2)心理的謬誤和(3)邏輯的謬誤。 舉例來說,目前大多以兒童的行為表現做為判斷ADHD的基礎,但卻很難找到客觀物理證據證明其實質存在,包括血液測試或神經生理的訊號等。在強烈主張接受醫療和服藥的論述中,應容許對於ADHD 醫學鑑定的質疑和開放的辯論空間,是否在醫療和服藥之外能思考其它可能的影響因素,例如性別、社會階級、年齡、種族、區位、家庭史、當地文化習慣和期望、 政策的實際面等,讓沒有服藥的人也可能透過父母或師長的協助去除一些無法控制的行為。

最後,我提出台灣心理學者李維倫的倫理化介入模式來取代病理化,即由「病理—介入」轉到「倫理架構」的架構。病理化的架構觀點強調受害經驗與日後症狀的連結、以服藥或接受治療作為問題的解決出口;倫理架構是在人與人的相互對待中,受苦者「倫理的難處」得以被仔細看待和回應,強調「人際重構運動」,是一種相互對待和人際規序的思考和尋覓。真正的療癒不是只蒐集個人的症狀和服藥,而是人際關係—包括親子關係、師生關係、同儕關係、社群關係形成一種有利合宜的「人際對待」,才能讓個案對於自我產生正面的觀照,形成正向的自我信念、認同和肯定。人際重構運動是一個導向開放的架構,針對ADD或ADHD小孩, 不應只是標定其問題行為的癥候,也應同時瞭解讓問題行為產生的社會心理因素、社會結構規範因素和社會互動關係等諸多面向。不可否認地,目前醫學或特殊教育體制對於ADD或ADHD的改善都有其貢獻,但此處強調的是:對於科學家或病理專家「談論他人」的專業權力應有某種程度的質疑,助人工作者也應有高度的專業自省。成人對於兒童靈性的輕忽或是對於時髦病名的套用,若是將具有差異性的特殊兒童變成「被錯誤對待」、「被剝奪權利」的論述對象,卻未能更積極地在家 庭或學校中發展出更開放的談論觀點和更有建設性的對待方式,就可能與教育者助人的初衷相違背。

 

三、兒童病理再現的反思

我們常常很自然地將成人的思維套用到孩子身上,認為他們若有某些情況發生即代表孩子有「注意力不足過動症」,像是在座位上手腳動來動去或身體扭動、 做作業或遊戲時要專心一致不能分心、對於完成需要按照順序或多步驟的工作或活動有困難、容易分心及健忘……等,但似乎忽略當我們在從事自己不喜歡、認為無聊或者根本沒興趣的事物時,是不是也會出現上述的種種行為呢?也就是說在教育現場的老師以及孩子最親近的家長,常常看見孩子的行為不符合自己或大眾的期待,但卻忽略的行為背後的原因。ADHD 再現了幾個面向:(1)成人的不安與宰制、(2)兒童的束縛與迫害、(3)文化的集體焦慮與醫療霸權的興起。

 

(1)成人的不安與宰制

李佳燕醫師透過許多鑑定標準,來提醒我們看見標準中的「陷阱」,以及背後的權力意識形態。例如「容易受到外在刺激」在什麼程度才稱為容易?若不容易受到刺激似乎又會被質疑為自閉症的表現,成人的世界矛盾又焦慮;「任意離開座位」是在誰的眼中是任意?或許孩子們離開座位有不同的原因;「很難安靜地玩」 呈現出矛盾,為什麼玩耍需要安靜?又是為了誰需要安靜地玩?從這些鑑定標準我們可以重新審視成人究竟是如何判斷孩子的「問題」,成人似乎一直運用權威性的觀點定義這些標準,不斷給孩子掛上疾病的標籤;然而這些鑑定標準究竟是為誰設立?難道不符合成人期待的行為就是病理化嗎?事實上,許多標準用於觀看成人的行為,成人表現都不一定符合「期待的標準」,是否也會被歸為隱性疾病患者呢?

為什麼大人常常將這些特徵認為是一種病徵呢?原因出在現場老師身上,一個班級有數十位孩子,某個孩子顯得比較好動、愛發問、活潑,常常影響班上的團 體生活、挑戰班級常規,有些老師誤將這樣的孩子視為問題學生,再加上ADHD這個名詞在近幾年逐漸廣為大家所知,很多的家長會被老師要求帶孩子到醫院檢查,但診斷其實是很主觀的,尤其是ADHD的症狀很難和是否社會化做區別,一旦他們被認定為是ADHD的孩子,他們就必須要長時間的吃藥,藥物可以幫助孩子控制衝動,能忍住脾氣、不和同學衝突、聽老師的話不要違反上課規則,停止孩子帶給老師、同學負面印象的行為。但是他們吃藥到底是為了老師還是為了自己呢?我們為這樣為孩子貼上標籤,藥物控制使他們變成我們心目中的好孩子,但孩子的童年也正在被我們這群大人剝奪了。成人的這些主觀判斷、權威宰制皆來自於內心的不安。真實世界中的幼兒確實不同於純真的形象,既多元又複雜;當兒童的回應不順應成人的標準而被歸類為疾病時,就是成人的不安塑造出難以轉變的「病理化童年」現象。

 

(2)兒童的束縛與迫害

在成人宰制的社會當中,有些成人或許曾察覺,也或許不自覺地重覆著這樣的控制行為。成人依賴用藥和病理化的標籤,透過威權手段,在不同學習階段以 「乖乖丸」或「聰明丸」等名詞包裝,使兒童表現「成人所期待的樣子」。在現實社會的環境中,就算我們強調著尊重兒童,在社會結構當中兒童也經常無力量與成人抗衡,因為成人的威權、規範,兒童無法抵抗成人的決定,最後可能也消極地成為了「方便」途徑的依賴者。我認為孩子不是沒有抵抗的力量,例如服用藥物後沒有改變的「好辯、脾氣暴躁」就是他們的回應,因他們真正的自我沒有被同理、接納;當成人不願意給予同理、理解,和尋求合適的方法,將所有的陪伴及教養責 任推卸給疾病、藥物、他人,身處在這樣環境中的孩子,究竟該如何學習面對情緒、事件的處理方式?該如何尊重或欣賞自己與他人的優點?可以向不斷將兒童標上「疾病」的成人提問,透過威權的手段或是服藥之後,孩子符合期待了嗎?若這潛藏在成人行為背後的軟弱不安沒有被看清,只是重覆上演著對兒童行為汙名化的判別。

 

(3)文化的集體焦慮與醫療霸權的興起

面對ADHD現象,兒童感到痛苦,甚至覺得自己並沒有得病,醫生抱怨現在的小孩出太多問題,家長不知所措地站在邊緣,但到底誰該被責怪?有位陸生曾分享台灣這個有趣的現象,她認為每個台灣人都對感冒如臨大敵。不僅有感冒症狀者選擇帶上口罩,那些暫時沒有症狀的人更是戴上口罩,並與患者保持距離。的確,大家真的很在乎自己身體是否有異常,也真的很在乎是否有影響到他人。如果說對預防感冒是為了防止自己的病毒傳染到別人,相同地,家長們害怕老師或者其他父母將孩子的不適當行為歸因為自身沒有對小孩付出應有的教育責任。在這個集體焦慮的文化下,連感冒這種純粹生理性的小問題都能形成鄙視鏈,更不用說 ADHD這種帶有社會性、被視為兒童人生大問題的疾病。對大部分的人而言,自發地認知兒童的行為出現偏差就是教養不好,因此成人心中都對何謂正常、何謂好 孩子出現既定印象。然而,病理化的處遇模式,也在某種程度上緩解了父母的心理負擔,因為問題的產生是基因、有毒的環境等而不是教養,而解決方法聽起來多麼容易,調皮得不到滿足的小孩服用聰明藥就變得不再是trouble maker了。但我要說的是他們的行為變得乖巧,但是他們的本質卻沒有變化。聰明藥追求表面的和平的同時,也意味著醫療霸權深深地影響著生活中的每一個角落,我無法否認醫生的診斷非常地重要,但需要思考不同成人與成人之間的權力交織,醫療倚仗專業形象產生的權力影響家長與老師,教育倚仗師者風範產生的權力影響家長,家長倚仗逐年升高的家長意識產生的權力影響醫師與老師,看似孩子處於權力的弱勢,卻僅僅是權力的犧牲者。在社會情境脈絡如此複雜的狀態之中,孩 子又何嘗不是使用自身的弱勢引起成人的反應?

四、結語:回歸純真童年

每個孩子都是不同的個體,我們應該要尊重個別的差異,也就是說這些被診斷為注意力缺陷過動症的孩子,是不是老師上課的內容、學校制式化的活動並不適合他們,尤其學校均為學科導向、同質性高,所提供的課程狹隘,並沒有考慮到這群孩子的需求。況且,現在的升學壓力,讓很多的學校把孩子該到戶外活動的時間拿來補足學科的不足,孩子正是精力旺盛的時期,他們的活力充沛並沒有得到適當的釋放,卻要他們呆坐在位置上,孩子當然會在位子上腳動來動去或身體扭動。

為何成人所想像的兒童圖像是純真無邪的?多元社會文化中的兒童應該也是多元和複雜的。父母的管教經常受到社會脈絡及文化的影響,孩子的行為也是所處社會文化中的產物,因此兩者個觀點和行為相互影響著。若我們能跳脫我們大人的觀點,從孩子的角度去看,進而探究與環境相關的因素,像是情緒、教育、社會文 化等方面,就能避免窄化了「正常」的定義,並且還給孩子一個充滿快樂的童年。

 

PS:座談會的當日正逢一年一度的國中大會考,我對十二年國教很悲觀,仍然用分數、等第衡量一個小孩,自然而然有些人被反淘汰,無心於無聊的學校功課,各式各樣的負面標籤被貼上非主流認可的小孩身上,於是發展各式各樣的補救教學,補救教學就像利他能一樣,病理化的方式來處理問題。

 

[1]本文主要整理自<病理化童年:反思ADHD與藥物濫用的處遇模式>座談會,座談會於2016年5月15日舉辦,為政大幼教所2016百年幼教論壇其中一個場次,由輔大心理系退休教授宋文里老師擔任與談人,共有四位引言人,包括李佳燕醫師(醫療,助人與其他省思)、 張銘庭特教老師(注意力「缺陷」了嗎?)、楊巧玲教授(兒童的單純與複雜)以及本人(權力的建構與反思—文化與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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