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過動在不在」座談後聲明

事由:2017年4月23日上午,李佳燕和幸佳慧接受花蓮市明義國小輔導組長王詩雲老師的邀請,至該校演講。演講後約12點10分左右,花蓮精神科王春惠醫師提出數個問題。不料,隨即在4月26日,經友人轉寄,收到王春惠醫師(以下稱王女士)公開發表在她的臉書,並發到精神科醫學會會員群組與眾多老師們的群組,一篇近三千字指控我們的文章。文中所提的敘述,不但有王女士個人添加、曲解、誤導,甚有毀謗講者的意圖。由於程度嚴重,關乎個人名譽、兒少福祉、議題探討之真相與參與權,李佳燕和幸佳慧針對王女士文中涉及他們的部份分別說明於下,並附上幾位聽講人的回饋,以正視聽。

李佳燕的聲明:

1. 王女士文中寫:「我問『請問兩位認為有ADHD這個疾病嗎?』時,李佳燕醫師說:『我不回答這個問題,因為我如果回答錯了,我會被吊銷執照。』以及『我沒有做研究、也不可能做到ㄧ個一個追蹤我建議不要服藥的後來的情形,這些是他自己後來有跟我聯絡的案例』」

首先,我要指出,王女士會在聽完演講之後,還提出這種「詭異」的問題,正表示她並沒有在演講中,聽到或看到我們有否認這個病存在的語言或文字,因為如果她聽到或看到了,她根本無須再提問了。甚至我在放一張投影片時,早已清楚說出有人詢問過我這個問題,而我的回答是確實有這個病。不知為何王女士沒有聽見或聽而不見?

而在她提問時,我回答:「我不回答這個問題,因為我如果回答錯了,我會被吊銷執照。」是為了抗議曾有精神科醫師於2016年6月僅憑一篇三、四年前蘋果日報的記者報導文章,便到高雄市醫師公會指控我違背醫療倫理。因此,本人揣測以王女士看起來並非善意溝通的提問態度與內容,我無論回答什麼內容,都有可能會被斷章取義,或因沒有聽懂而被誤植,因此拒絕回答以保護自己。

另外王女士寫我還回答道:「我沒有做研究、也不可能做到一個一個追蹤我建議不要服藥的後來的情形,這些是他自己後來有跟我聯絡的案例」,這是王女士另一個提問,並非同一個提問,而我當時也不是這樣回答的,本人回答的原音是:
「我沒有做研究。我討厭研究的原因是因為每個家庭、每個孩子通通都是我們要珍視的部份,不是研究個案。我不會追蹤每個孩子,只有他們繼續再來找我時的例子,我當然無法每個都追蹤,就好像我們每個病人的狀況一樣(我的意思是醫師門診診療,並不會追蹤每一個病人的情況,是大家都一樣的。)。但有些繼續回應時,我很開心他們回應我說孩子進步的狀況,這真的是很開心的事情,有這樣的孩子存在,是不可否認的。我最氣的就是完全否認這樣的孩子存在。」

所以,本人完全沒有說「我建議不要服藥」這七個字,此七個字是王女士自己加上的。

2. 王女士於第二點質問我:「請問李醫師鼓吹民眾有ADHD不要服藥的立論基礎是建立在什麼地方呢?」

本人要在此提出嚴重抗議,本人自始至終,從未如王女士所寫的「鼓吹民眾有ADHD不要服藥」。我是提醒,當判斷有疑似注意力缺陷過動症狀時,須注意容易造成誤判的一些情況;並提供除了藥物之外,老師與父母可以協助孩子的各種方法。提供藥物之外的各種方法,本是老師和家長最需要也最實務的知能。這樣的講述與王女士自己想像「鼓吹民眾有ADHD不要服藥」相去甚遠!王女士誤解太大!

3. 王女士於第3點以高血壓為例比擬ADHD,來談疾病的診斷,其實是非常不恰當的。

因為高血壓是Disease,是一種有確實數據偵測,可檢查確診的疾病;而ADHD是Disorder,是無法有檢驗數據來確診的障礙。更不必說高血壓病人通常是自己為了保命,而前來看診服藥,是否願意規則服藥,最終還是病人自己作主決定的;而被帶去看ADHD的孩童,大多是因為孩子的行為讓某些(有時也並非全部的)大人覺得困擾,經由老師或家長要求,才被帶來求診並被要求服藥的,孩童並無自己作主的權利可言。

但是,在此我仍願意以高血壓為例回答。一般醫師不會在初次量血壓,發現病患血壓偏高,即診斷病患為高血壓患者。一般醫師會讓病患回家量半個月,乃至一個月的血壓,然後才診斷是否確實為高血壓,同時要做多樣檢驗,以及詢問家族史、睡眠、運動、女性經期情況、生活壓力事件等,排除其他可能造成血壓偏高的情形。如果確定血壓偏高,對輕微偏高的病患,也會先建議減重、運動、低油低鈉飲食等方式來衛教。

診療注意力缺陷過動兒,自然要比診療高血壓更困難、更費時費力,在使用藥物之前,也應該有更多可以進行的改善建議與教導才是。

王女士(這幾年來,不只王女士一人)質疑我只是一位家庭醫師怎麼可以診斷ADHD,這可能是出自對分級醫療以及家庭醫師的誤解。

家庭醫學為一專業醫學領域,為目前衛生署認定國內十八個專科醫師之首。其主要訓練目的為教導醫師如何成為一個勝任的第一線醫師。我身為一位家庭醫師,希望成為病人的身心照顧者,關注的不只是眼前的個案是什麼疾病,我希望還能關心個案背後的心理、家庭互動,甚至社區、社會的諸多因素;以及透過這些因素的調整,可以提供給個案的協助。尤其是兒童,是受這些因素影響最重大的,卻也是最無力面對與改變的,因此,更需要醫師的關注。

先進國家,每一個家庭都會有自己的家庭醫師,家庭中的每一個人,有任何身心的狀況,都會先找家庭醫師諮詢。甚至在英國、新加坡等國家,當懷疑孩子是否為注意力不足過動兒時,是必須先找家庭醫師評估的。當家庭醫師評估之後,需要轉介到兒心專科,是否要用藥,兒心專科醫師也會與家庭醫師討論。雖然國內尚未成功建立一家一家醫的概念,但家庭醫師站在醫療的第一線,分級醫療已經是確立的趨勢,我們應該密切合作,而非築起一座高牆,區隔專業,甚至歧視家庭醫師。以王女士的邏輯,家庭醫師也不能看不能談更年期的問題,因為那是婦產科醫師的專業;不能看(不能談)高血壓,因為那是心臟內科的專業;不能看(不能談)糖尿病,因為那是內分泌內科的專業;不能看(不能談)氣喘,因為那是胸腔內科的專業,是這樣嗎?

事實上,我於2016年5月在ADDitude線上課程中,也清楚聽到FIU榮譽心理學教授William Pelham Jr.說明ADHD的處理原則:「有效的治療需要系統合作(包括家庭、學校、心理健康門診、家庭醫師基層照顧的合作),也就是公共衛生的模式。」: “ Effective treatment requires systems collaboration (e.g., collaboration between families, schools, mental health clinics, primary care)—that is, a public health model."

我也必須提醒王女士,妳是兒心專科醫師,應該清楚ADHD的診斷與用藥與否、停藥與否,會因為遇到不同的老師,不同的精神科醫師,而有不同的結果與建議。

王女士另外質疑幸佳慧投影片中,有提到將座椅改為抗力球(瑜珈球),以幫助注意力不足過動兒在課堂增加專注力,認為是不可行的。事實上,在挪威,在美國,有多所小學已經這樣進行多年。物理治療師張萍珊也曾於2011年12月28日發表〈認識抗力球〉一文中,指出:「如何選擇適合小朋友的抗力球?身高是主要關鍵,當坐在球體的中心點上時,雙膝最好能夠成90度使腳掌平貼地面為原則,屁股的位置比膝蓋稍高一點。有了抗力球,加上物理治療師根據小朋友所需要訓練的核心肌群給予訓練,除了改善小朋友的肌力和肌耐力外,可以讓小朋友穩定度提高,上課不會動來動去,寫功課坐在書桌前的時間也拉長了,甚至研究指出,對於小朋友的注意力也有提升的效果。」

幸佳慧投影片中,還有介紹國外多種幫助注意力不足過動兒在課堂增加專注力的硬體設計,遺憾的是王女士隻字未提。不過,我很欣慰王女士關注到「在兒童的視力肌肉骨骼還在發展階段時……」的問題,我斗膽期待與王女士一起將此關注放在呼籲不要讓學齡前的孩子執筆寫小字上。

4. 王女士於第4點時,以感冒為例,做是否需要服藥的比擬,其實還是非常不恰當的。

因為感冒是暫時的,吃藥與否的影響也是暫時的,不像ADHD服藥時間動輒一年以上;更何況,如果感冒,病人希望不吃藥,我會樂見其成,高興都來不及了,絕對不可能警告病人說不吃藥會有多糟糕的下場,更不會硬要說服病人服藥,當然也不會責怪衛福部一再建議病人感冒不必服藥;同時,因感冒吃藥不會成為標籤,沒有母親會因為孩子感冒吃藥而哭泣,甚至不敢告訴任何人,可是ADHD會。

而王女士未曾看過我看診,卻自以為是地寫道:「14天的感冒李醫師都會開藥,幫忙病人減少感冒症狀的不舒服」。首先,一般感冒,我不一定開藥,如果病情解釋後,病人可以接受,我是不開藥的,尤其如果是不愛吃藥的小朋友,我更是經常不開藥。再則,一般感冒,不可能開14天的藥,三天是最普遍的開藥天數。

第4點王女士還提問:「請問你認為兒童有權利選擇自己想要服藥的醫療協助嗎?」,又是個奇怪的問題。因為孩子能不能接受到醫療協助,決定權不在醫師,可能也不在孩子,而是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所以,可能出現幾種情況:
(1) 父母希望孩子吃藥,孩子也樂意吃藥 →這絕對沒有問題,就是服藥。
(2) 父母希望孩子吃藥,孩子不想吃藥 →孩子有拒絕服藥的權利嗎?很難!孩子採行的作法,看孩子,聽話乖巧的,還是吃了;不願屈從的,我聽到的是:有孩子把藥丟到垃圾桶,有的沖到馬桶,有的往窗外丟,有的藏在抽屜裡衣櫃裡……但是,還是繼續去看診拿藥。
(3) 父母不希望孩子吃藥,孩子也不想吃藥 →這也不會有爭執,孩子大概就不會吃藥了,除非學校施了很大的壓力,有些父母無奈之下,只好讓孩子吃藥。
(4) 父母不希望孩子吃藥,孩子卻想要吃藥 →這是王女士說的情況,所以,王女士這個問題,應該詢問的對象是父母,不是我們。但是,當孩子處在這種情境時,我們仍然需要多關照一下孩子,因為不愛吃藥,是大部分孩子的常態,是遇到什麼樣的困境,讓孩子寧可選擇吃藥?有沒有什麼是大人可以協助的?

只是,照王女士的邏輯是兒童只有吃藥的權利,沒有不吃藥的權利。是這樣嗎?如果孩子吃藥後,不僅覺得痛苦,症狀也沒有改善,也沒有拒絕服藥的權利嗎?

第4點王女士又提及:「而有ADHD症狀干擾長達10年以上困擾的ADHD孩童,李醫師卻鼓吹不要服藥,讓罹患ADHD的孩子以及家長處在ADHD症狀帶來的影響下超過10年,甚至更久的時間。」王女士把本人鼓勵並教導周遭大人如何調整教育教養觀念、態度與作法,自行解讀擅改為 「有ADHD症狀干擾,卻鼓吹不要服藥」,本人於演講中不曾做這樣的鼓吹,未曾有這類個案的內容,在實際的診療中,也未曾有這種情況出現,請王女士確切指出是哪一位小朋友,我讓孩子以及家長處在ADHD症狀帶來的影響下,超過10年甚至更久的時間?如果提不出來,本人不排除提出「意圖毀損本人名譽」之告訴。

5. 王女士於第5點指出本人與幸佳慧的演講「讓家長覺得『如果讓孩子用藥,就是家長和老師不夠包容不夠用心』、讓ADHD孩童家長以及老師不敢求助兒童精神科專科醫師協助」。這是天大的誤會與極度惡意的解讀。

因為本人的演講是講述父母與老師可以提供給孩子的各種協助,包括教育現場的運作,親師互動的方式,教育教養觀念的鬆綁與翻轉,親子衝突的處理等等,完全沒有「不夠包容」、「不夠用心」之類的用語。當孩子看似行為有狀況時,學校老師與家長的用心理解與調整作法,不就是第一件應該做的事情嗎?連這點王女士也要質疑,實在讓人錯愕!簡直是動輒得咎了!難道,王女士認為第一步驟是先帶孩子去找您吃藥嗎?

本人的演講不是讓ADHD孩童家長以及老師不敢求助兒童精神科專科醫師,而是會讓ADHD孩童家長以及老師尋找看診細心、會關照孩子各方面困境的精神科醫師協助。

6. 我要提醒王女士,本人在演講時開宗明義即說清楚:「我是一位家庭醫學科醫師,我的演講題目是『從過動兒談教育與教養』」。正因為本人是家庭醫學科醫師,藥物並非本人之專長,故本人自然不適合談論藥物之使用。本人本次演講的重點更是與藥物無關,而是談教育與教養。不知為何王女士一味強迫我們必須講藥物?這既非本人本次演講之主軸,亦脫離本次演講主題甚遠。

7. 最後,希望與所有關心孩子的醫師分享的是:我曾經到過許多學校與一些收容中心演講類似的主題。一位育幼院的院長聽完流著淚說:「我們必須開始檢討我們對待孩子的方式與規範。為什麼我們育幼院有那麼多必須服藥卻沒有改善的孩子?」一位小學校長從頭聽到尾之後的分享,也讓我記憶深刻。校長說:「我以前聽過好幾場談注意力缺陷過動兒的演講,這是我第一次聽到了希望!」

8. 這幾年來,在網路上許多地方,甚至在我們個人的臉書粉絲頁,看到台灣精神醫學會許多醫師一路對我們的誤解、謾罵與攻擊,甚至還有精神科醫師把我告到高雄市醫師公會去。但我們都本著體諒精神科醫師照顧民眾精神疾病的辛苦,採取息事寧人的態度,不願追究。然今日是因為王女士不僅刻意公開誤導宣傳傷害幸佳慧與我的名譽,還傷害了主辦單位的學校與辛苦自掏腰包辦活動的老師,實在已超過可忍耐之極限!故特去函解釋與聲明。

敬請尊重〈還孩子做自己行動聯盟〉在藥物之外,從家庭醫學、文化論述、社會學、人類學、心理學、醫療史、大眾傳播學、兒童特質與人權等等各種層面,希望提供給民眾的實務能力與多元思考的空間。也期盼台灣精神醫學會會員觸角越來越寬廣,診療越來越細膩,將是全民之幸,孩童之福。更期待台灣精神醫學會可以與我們一起呼籲:拯救我們孩子的童年!

             李佳燕  2017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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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佳慧的聲明:

1. 王女士在其廣發的文章中所提到她在本人演講時問說:「幸佳慧身為衛福部兒童權利委員會委員,那麼我想問孩子自己有決定要接受藥物治療的權利嗎?」

我在演講一開頭時提到李佳燕跟我都擔任地方或中央部會人權相關委員會的委員,有明白說出用意:「所以我們看待問題都會多方思考,尤其是否有符合人權或兒童權」。因此,當時針對王女士的上述提問,我回應:「是,但佳燕提到各案例時也討論到『那兒童有沒有權利說我不要吃藥?』 所以這是兩方面要一起思考的,這也正是我們座談分享的用意,我們今天已經談出很多大人、家長或老師忽略的症狀或問題的關鍵,所以當我們考慮孩子有沒有權利接受治療時,我們大人要先保證我們的治療照料程序是周全的,不是嗎?」

當下,王女士對我的回應顯然是正面贊同的,因為她說:「是,所以我剛剛聽兩位今天說的,我覺得蠻好的,也對我們現在的教育環境與家長的狀況,提出要給孩子更多正向協助的部份。」

令人遺憾的是,王女士當場對我們座談分享表示肯定,事後卻在她近三千字的廣傳文章中絲毫未提及這部份。相反的,卻以逾五分之四篇幅提供讀者日後參加我們演講時可追問的問題,而在這五分之四篇幅當中,王女士添加諸多無中生有、扭曲、甚至刻意誤導他人的個人詮釋本人於以下繼續澄清。

2. 王女士在廣傳信件當中說:「請問兩位認為有ADHD這個疾病嗎?」「如果我有理解錯誤,請更正。幸作家的演講內容,強烈的認為沒有ADHD這個疾病,而李醫師和幸作家從2011年開始合作一起講述ADHD的議題,也一起合作著書,我可以也同樣認為李醫師和幸作家一樣,認為沒有ADHD這個疾病嗎?」

王女士文中說「幸佳慧的演講內容,強烈的認為沒有ADHD這個疾病」,是個非常扭曲的指稱。很明顯地,我們演講當天的分享必是建立在:「它目前在醫療上已被定名的邏輯脈絡下,然而目前國際上有很多頂尖知名學者或醫生卻相繼提出批判並呼籲醫界與眾人要仔細檢討、重新反省這整件事。」因此,我的談論用意並無「否認ADHD病症的存在」的動機,我也沒有能力這麼做,且在諸多聽眾的回饋中也無人有此說法。

李佳燕和我的分享,前者提出她診間或親身接觸的實例故事,後者提出國外期刊研究或報導訊息,出發點必然是在主流觀點下補充對於ADHD多方的認識與探討。而我分享的研究都是直接引用國際期刊論文與報導資料,PPT上皆附有引言的原文或來源出處,有些我加以摘錄翻譯中文,有些以原文呈現輔以口頭摘譯。這麼做的用意如同我在演講開頭表明的:提供大家更多的國外訊息參考並藉此思考這件事,也讓有興趣的人可事後自行深入查閱及研究。

我和李佳燕的立場,與〈還孩子做自己行動聯盟〉立場一致,就是:「對於過動,我們並非反對就醫或藥物治療,而是反對『不需用藥、不該用藥卻用藥』的現象。」 我也在演講一開始明說,我以一個兒童文學、兒童文化的研究者立場觀看,才驚覺我們專業領域所讚頌的諸多兒童特質卻被當代精神醫療界定為病態,這讓我不得不關心並探究這個病症從何而來、它的社會建構層面與爭論之處。

王女士這番話先以個人偏見定調「幸作家的演講內容,強烈的認為沒有ADHD這個疾病」,再用問句刻意連結另一人「而李醫師和幸作家從2011年開始合作一起講述ADHD的議題,也一起合作著書,我可以也同樣認為李醫師和幸作家一樣,認為沒有ADHD這個疾病嗎?」這種設陷式敘述,先是對本人分享作出錯誤解讀,再以不當連結影射佳燕有同樣情況的提問。很明顯的,是發語者基於預設立場,挾個人偏見刻意誤導未在現場聽講之人產生偏差的理解與錯誤的推論。

而這段話正是該信件大篇幅的縮影,透過其預設立場的提問建議,王女士試圖讓讀者跟從她個人意見而做出不當推論。王女士在她自稱「我想提供以後有人去參加這2人組的演講時可以問的問題」之敘述中,並非鼓勵他人往她現場口中稱許我方提供諸多「正向協助」訊息予以關注,或對有疑慮而值得進一步研究處做善意溝通與理性探討,反而對我跟佳燕的分享斷章取義、曲解,並透過信件散播、誤導他人,也損害講者的名譽,令人非常遺憾

3. 王女士於第三點提到:「幸作家剛才說,ADHD用藥診斷是藥廠醫療的利益,這是很大的偏見,也是很嚴重的指控」、「幸作家不是醫療人員,實在覺得問你太多醫療專業會有點欺負你,可是因為你準備的資料實在錯誤太多,我擔心在座的聽眾會接收了錯誤的觀念:首先,reward system 的定義錯了」

事實是,指出「ADHD用藥診斷是藥廠醫療的利益」的不是我,而是來自我分享的重要學者,包括:
1. 被譽為「過動症之父」的凱斯‧康納斯說:「在我看來很明顯,過動症表面上的高盛行率隨著時間穩定上升,是因為醫生看診背後的推手乃是濫竽充數的科學,以及龐大數字的誘惑,卻缺乏全面的臨床病史這個唯一有意義的要素。」 (Allen Frances, Keith Conners, Father of ADHD, Regrets Its Current Misuse, Huffpost, 03/28/2016 )

2. 參與《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四版編修小組的主持人,杜克大學精神病理學與行為科學的榮譽退休教授艾倫.法蘭西斯說:「精神病學的歷史一直都是短暫風潮的歷史,就像你用格式塔圖片所指出的一樣,人類的痛苦可以用很多種不同的方式解釋,這些解讀的方式成了來來去去的風潮。現在當紅的風潮,是將精神失常狀態大規模的商業化,好為製藥公司的利益服務─透過不斷地販賣疾病來販售藥物。不勝其擾的醫生和憂心忡忡的病人已經對『日常生活醫療化』買單,把痛苦和差異直接變成精神疾病了」(註同上)
3. 以及曾獲普立茲新聞獎提名的艾倫·施瓦茲Alan Schwarz今年最新出版的ADHD Nation: Children, Doctors, Big Pharma, and the Making of an American一書所深究論及,施瓦茲的揭露,也獲得艾倫.法蘭西斯與凱斯‧康納斯的稱許肯定。(本人曾親自參與施瓦茲的講座)

如同我一再重複的,我的角色除了反省當代兒童特質的變異,也在分享國際重要的反省聲音。若王女士連出自這些國際知名學者與重要人士的反省與舉證,都硬說是偏見與嚴重指控,那的確很難有繼續討論的空間。但身為研究者的我,既然不想成為凱斯‧康納斯口中讓他感到十分擔憂的「學鴕鳥把頭埋到沙堆裡的一群人」,自然無法忽視這些國際上反省的聲音。

我在收集探討當代過動爭議的研究報導與期刊分享時,盡其所能的用我在英國新堡大學取得的英文兒童文學博士的理解與查證訊息等知能,若遇到不夠明白的專業知識,也盡量諮詢聯盟其他成員、學者以及我從事醫學研究的先生,且演講中涉及醫學研究與意見主張的PPT,我必定明列出處與原文,用意在於證明資料的公開性,也提供聽眾事後可找原始資料深入與印證或和我後續討論。

就像李佳燕上述聲明中舉「抗力球」為例,對一件事存有不同意見者,皆可各自佐證論述。如果我在演講現場口頭傳達上有誤差、不足或王女士認為有待商榷之處,我非常歡迎她或任何人提出討論指正,並協助我修正,我跟其他聽者也會因此感激她的用心。作為曾擔任過編輯、記者與英國文學博士訓練的我來說,我極看重批判精神、以及詮釋或引用資料的正確性。然而,很遺憾的,王女士似乎無視這些存在,相反的,竟只用模糊字眼「你準備的資料實在錯誤太多」一筆勾消,並以輕蔑口吻說「幸作家不是醫療人員,實在覺得問你太多醫療專業會有點欺負你」以及「我覺得光“有沒有ADHD這個疾病診斷,就可以電很多了」來彰顯她的高姿態。

事實上,王女士在信中諸多文句都帶有鄙意暗示「非醫療人員不能也不該表達不同意見」的意識形態,一如她特地致電舉辦座談的學校校長關切與指責。然而,對於我們所珍視的兒童相關重要議題,本應在社會上進行多元討論,且任何公民都該挺身捍衛參與討論的權益。如同一位輔導老師在聽講後的意見回饋中所寫的:「討論過動症的座談會,從醫界、教育人員、心理師、社工、特教、各種學科的研究人員、大專院校,都曾普遍地舉辦過相關的研習與座談,個人認為這個議題,大家都有權利討論,並不限於醫界,或只有某學科的醫師能參與討論或發表演說。」(見後附件),我認為此才是任何關心此議題的人都該有的基本素養。

4. 王女士在文中的結語:「兩位, 一個是醫師,一個是公眾人物,卻以個人的理念,而無視於現代醫學研究的結果,在公開場合,提供片面資料,讓民眾對ADHD有錯誤的觀念以及讓家長覺得『如果讓孩子用藥,就是家長和老師不夠包容不夠用心』、讓ADHD孩童家長以及老師不敢求助兒童精神科專科醫師協助,請問兩位是何居心?」

王女士指責我和佳燕「以個人理念而無視於現代醫學研究的結果」,並非事實。第一,我和佳燕的講座動機設定,必然不是針對「了解過動症」的衛教宣傳立場而來,而是帶著批判思考在探討過動症的社會複雜成因,以及可能被大眾忽略的研究與檢討聲音等種種面向。「批判性思考」是我國基礎教育裡最貧弱的一環,但近幾年教育單位無不反躬自省,逐漸推動具批判思考的閱讀活動,為的就是要培養世界公民、要推翻各種腐朽傲慢的古老高牆。

第二,事實上我在演講PPT中做出的幾個歸納要點:「換個角度看待好動特質」、「我們忽略背後單純又複雜的使因」、「兒童特質的觀點」、「玩樂的必要」當中所提出的批判反省,皆來自目前世界知名的醫學單位學者與其研究,包括:康乃爾醫學院臨床精神病學兼物理學教授、NYU紐約大學醫學院教授、哥倫比亞大學醫學中心的精神醫學教授、密西西比大學醫學研究中心,神經心理學教授、華盛頓大學小兒科教授、佛羅里達國際大學心理系榮譽教授、加拿大Lethbridge大學的神經科學教授、華盛頓州立大學教授、史丹佛教育系教授、英國國家服務醫療系統NHS顧問兼兒少精神科教授、哈佛醫學院教授、杜克大學精神醫學病學榮譽退休教授,與被譽為「過動症之父」的凱斯康納…等等世界頂尖研究者。(部份參見後附件聽講者筆記)

試問,這些世界傑出學者對世人敲出警鐘時所依據的研究結果,在王女士眼中難道不是「現代醫學研究的成果」?這些研究與臨床學者所言與研究資料都在有信用的國際期刊與媒體上公開刊登,接受大眾檢視及進一步探討,怎可能會成為王女士所指責本人與李佳燕的「片面資料」及「個人理念」?又怎能不實地指稱我們「無視於現代醫學研究的結果」?沒有在場聽講的人若只讀到王女士這些字句,難道不會被誤導嗎?毫無疑問的:當然會。

順著這些扭曲與誤導,王女士結語以「居心」責問,實則控訴我和李佳燕是在「讓家長覺得『如果讓孩子用藥,就是家長和老師不夠包容不夠用心』、讓ADHD孩童家長以及老師不敢求助兒童精神科專科醫師協助。」這段話尤其是對我跟佳燕兩人嚴重的謗毀。我和佳燕所有分享的資料來源與詮釋,都可供大家以客觀、平等、理性的態度加以檢視及討論,就像一位聽眾聽講後條列的筆記一樣(見後附件)。其中若有不足,我必虛心受教,但王女士在散播信件中所涉及上述不實曲解、誤導等,令人無法接受。

5. 最後,誠如李佳燕聲明末了所言,在我參與〈還孩子做自己行動聯盟〉以來,儘管接獲許多家長教師親見孩子在醫療上的經驗跟缺失反應,聯盟從未公開對任一精醫工作人員指名道姓論其作為。反之,這些年來我們已間接或直接收到不少針對佳燕、我與聯盟的扭曲、誤導與攻擊的證據。那些惡意言論或許出於不夠理解的誤會與訛傳,但為還原事實、止謠言於智者,並捍衛與兒少福祉相關的公共議題討論權,這次我和佳燕不得已委請律師發函並在此發表公開聲明,聲明中的發言引文皆根據王女士的發文與我們演講當天的錄音據實謄下。雖然王女士於5月8日收到信函後致電律師表示已撤除臉書公開發文,數日後卻又在她個人臉書發表新文,該文再次展現她擅自曲解並主張我方意思以傳播其個人意見的恣意作為。此舉,我們不能接受,也有損醫者風範,豈是慨歎可形容。

本人、李佳燕以及聯盟成員與認同我們的盟友都深切感慨,當代兒童少年要抵禦21世紀這股龐大、高壓又快速運轉的侵蝕,實是他們生命不可承載之輕,能人志士當盡量留住他們健康快樂的童年。期盼精神科醫師與學會,能和其他科醫師、老師、家長、社工員、心理師、職能治療師等在同陣線上,如有不周延診療個案,應予以確切關注並研擬改善的辦法,同時一起對社會倡議改善不利於孩童生長發育的教育環境與教養觀念。對於多元反省的聲音,多進行理性溝通及討論,才有助於眾人福祉與問題改善,且不違台灣逐步往民主人權進展的信念。本人做為一個兒童文學研究者、人權與兒童權的關注者,要再次呼籲,兒童少年的身心問題不該限於單一專業人員的發言與處置,各個相關領域人士皆有參與檢討發言的權利,乃至兒童與少年自身皆有發表意見、參與討論權,相關保障細節在已國內法化的《兒童權利公約》皆有所註記,懇請大眾參照並明辨深思。

幸佳慧 2017年5月13日 紐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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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聽者參與後的回饋

以下為部份前來聽講的人事後(或讀到王女士信件後)所表達他們對這場講座分享的紀錄或看法:

【回饋一】

記 4/23 「過動在不在」座談會的聽見
在演講中我聽到什麼:
1. 兒童因為教師容忍度、家庭管教、環境許可度、幼齡入學、性別差異、教學方式、兒童學習速度等複雜的原因,有可能會在快速篩檢的情況下,被誤診為過動。過動的特徵,在許多人身上都有,但這些人都成為社會上的中堅份子,而不是作惡之徒,社會應對於不同特質的大人及兒童,給予更多的理解和包容,而非僅是貼上標籤,快速給藥。
2. 醫師應更考慮這些複雜的因素,而不要用「看一眼」的方式來診斷,或是以「試吃藥物」來判定疾病。講者亦談到因為醫師要看的病人太多、能花在病人身上的時間被壓縮等等的外在因素,更是在體諒醫療提供者的處境。
3. 從頭到尾,我沒有聽到兩位講者主張過動不是病,或是過動不能用藥,或者任何違反科學證據及知識之處。

我的反思:
一個有多元聲音、能夠講理的社會,對於科學的發展才是正向的。如果一個學門只能允許一種聲音,而且竭力想要消除其他的聲音,這絕不是科學發展的福音。別忘了精神醫學史所紀錄的點點滴滴,過去錯誤的診療方式,也是要靠不斷地檢視新證據及新觀點,才能持續修正自己,才能成為別人所尊敬的領域。

東華大學 林意雪教授

【回饋二】

參加「過動,在不在?」座談會的想法
在服務的過程中遇到太多被視為ADHD的孩子,因此開始找尋協助的方法,醫療及行為輔助治療皆是我在協助孩子過程中會去嘗試的方式,但近幾年來的孩子被快速診斷為ADHD及只用藥物控制行為,而沒有相對應的環境改變,或是行為調整學習,孩子也在疾病的過程中「自我標籤化」了,看到家長在面對這個議題上的無力感和被指責感,對一個助人工作者的我來說是件憂心的事,這也是促成我參與這個座談會的動機。

在實務工作和相關的研究論文中發現,ADHD的症狀與有創傷議題的孩子會出現的行為狀況在某些部份是相似的,因為在決定孩子是否為ADHD時,我們助人工作者都需要瞭解孩子的成長照顧史、是否有重大的創傷事件而影響了孩子的行為,在兒少輔導工作中處理不少有創傷議題的孩子,當創傷議題被整理與照顧了,家庭的問題或教養方式獲得改善了、孩子的重要他人對於狀況的理解、學習環境的調整,孩子的過動或注意力不集中的行為也就降低或消失了,這也與講者分享的個案經驗和處遇經驗相似。而我也和工作夥伴也曾經運用不同的媒材來帶領孩子,當活動結構、方式可以搭配ADHD孩子的特質,在團體課程中孩子沒有ADHD的行為出現,因此我開始思考「無障礙環境」的概念,如果我們可以創造出一個可以涵融ADHD孩子的特質的學習與生活環境,那即使孩子有這樣的特質,也不再是問題,而只是一種存在的現象。

座談會中,兩位講者提供了與我工作經驗上相同的觀點,我們都認為在醫療診斷上ADHD是疾病的一種,而服藥是眾多處遇方法一種,只是我們都期待找到更多不同的觀點和解決方式,重新理解和協助ADHD的孩子。同時,我們也都心疼在這個議題中受苦的孩子與家長,所以講者們探尋更多形成ADHD的背後因素,例如生理、飲食、社會生活結構等的改變對孩子的影響,以及不同觀點及解決方式,讓大家更多元看待這議題,我們都期待大家面對這個議題可以不要只有快速醫療化診斷,只用單一方式限縮了找尋各種解決方式的可能性,也簡化了這件事。座談會上最大的收穫是瞭解到已有不同的人開始反思這個議題,嘗試新的輔助方式來幫忙ADHD的孩子及家長,很開心在「創造ADHD孩子無障礙環境」的這條路上有夥伴同行。

社會工作者 王芯婷

【回饋三】

1. 當天研習,我聽到的演說者的立論是-並非反對就醫或藥物治療,而是反對「不需用藥、不該用藥卻用藥」的現象,並且探討用藥之外其他可並行的治療模式或教育方式可能的改變。從生理-心理-社會文化,全方位地理解過動兒。

2. 討論過動症的座談會,從醫界、教育人員、心理師、社工、特教、各種學科的研究人員、各級學校,都曾普遍地舉辦過相關的研習與座談,個人認為這個議題,大家都有權利討論,並不限於醫界,或只有某學科的醫師能參與討論或發表演說。

3. 有没有ADHD的發問正是全世界,從精神醫學、人類學到人文社會科學都在共同探索的問題,也是目前各領域的工作者努力地進行跨文化、跨領域的合作溝通與知識建構。在研習現場,不論是演講者還是底下的聽眾,大家一起進行議題的討論和反思,每個人有自己不同的觀點和看法,都歡迎提出來一起探討,當天有許多家長、老師或其他領域的工作者自由發問或分享自己的經驗和家庭及教育現場的觀察,我認為這是相當優質的求知態度,且能帶動家庭、學校和醫療反思目前我們如何看待兒童。

4. 身為一個教育工作者,我更在乎的是-不論某個小孩「有或没有ADHD」,大人們可以怎樣為每個小孩的存在擴展出空間,我們可以如何改善造成障礙的情境,當天兩位講師分享了很多可能的資源或改善的方法,我個人受益良多。

5. 李佳燕醫師和幸佳慧老師擴張教育工作者和家長對兒童的理解,激勵大人以全方位、多元的觀點去理解每個小孩不一樣的存在、理解兒童的天性和生活處境、理解小孩在教育現場遇到的困難、為兒童爭取更多被理解、接納和賞識的空間,對我這個教育工作者而言,她們是謙卑聆聽兒童聲音的大人。

輔導工作者 王詩雲

【回饋四】

我的感覺是,某位聽者似乎弄錯了演講者的重點。兩位講者的內容給我的感覺是,實在有太多沒有被好好看診的小孩,因為身心科快速、過度的診斷而服藥,並非主張ADHD的小孩都不需要服藥。但顯然有人將演講的內容解讀成演講者鼓吹ADHD不需要服藥。很多被誤診的小孩可能因為睡眠不足不專心、因為上課太無聊不專心、因為視力、聽力的問題不專心,這些根本不需要服藥的例子實在太多,希望家長、老師及相關專業人員可以多花一些心思看見,甚至,即使真的有ADHD,也有很多藥物以外的幫助方式,然而這些努力與心思竟然被簡化,甚至扭曲成剝奪小孩就醫的權利,實在是非常可惜。

參與研習的輔導教師

【回饋五】

聽見孩子心裡的聲音~
聽完李佳燕醫師和幸佳慧老師的分享,我試著用不同的角度與眼光去欣賞與接納班上的特殊生,讓彼此的日子都好過一點,不要繼續「為難」他。

研究證實飲食(人工色素+甜食)、農藥、空汙、文化差異、過敏、睡眠……都可能是造成他們生活與學習困境的原因。除了「吃藥」以外,還有很多可以調整的地方。可是現實的學校處境,永遠希望特殊生趕快去確診病名(看看要不要吃藥或是享有什麼特教服務)、最好不要意見那麼多、安靜一點、配合一點、動作快一點……,只因為我們沒有足夠的「時間與空間」陪伴和等待他,硬要他們跟上大家的步伐。可想而知,這對他們而言,會是多麼辛苦的事情。

孩子們的狀況總是時好時壞。我心裡清楚他不是壞,他只是靜不下來,無法控制自己。身為老師的我也總會被他氣得半死。可是,下一秒,又會羨慕他特有的單純心念與天馬行空的怪異想法,所以教學生活總是在「好氣又好笑」中度過。

那一天聽完演講,我告訴自己也與家長分享「盡情的運動、健康的飲食、自由地玩耍、充足的睡眠、細心的呵護、耐心的陪伴、反覆的演練」是目前陪伴特殊生的良方。說穿了,這方法不也適用每個小孩嗎?會不會,反過來其實是世界上的大人們忘了給所有的孩子一種「基本生而為人的照顧」?

我相信總有一天,我會看見你慢慢的長大。
我告訴自己多花一點時間聽聽孩子心裡的聲音。
或許 他的眼睛會帶領我看到不一樣的美麗新世界。
我覺得大人們其實也很需要這樣的陪伴啊!

慈大附小老師 謝瑞君

【回饋六】

【過動在不在】李佳燕/幸佳慧(小筆記)
–這場演講不斷提醒大家:
1.過動兒是需要更多更小心的觀察陪伴,也有一定的程序,需要由醫師進行非常詳細的評估及診斷,再來考慮適合孩子的處置方式。
2.陪伴孩子長大的父母親、老師、專業醫療人員,都有責任在自己崗位上把關,給孩子最好的處置方式。
3.不同社會文化框架下對過動的定義和診斷也會有所不同,我們也必須考量進去。
4.我們已經給我孩子足夠的活動空間和機會嗎?小孩的本質之一如果就是跑跳,如何讓孩子在允許範圍內,有足夠的活動度?
–節錄李佳燕醫師演講
1.給刺激馬上反應,分心;給刺激不反應,自閉。那到底什麼時候才該分心,很多時候是大人定的,大人認為該分心的地方,才能分心。
2.社會目前提供的環境沒有地方讓孩子跑跳,如果孩子的本質是要有一定程度的活動,我們提供足夠的活動度機會了嗎?
3.當過動症成為解釋孩子不乖行為的主流時,排擠了其他的原因和處理的可能性,或說孩子是生病了(不是調皮搗蛋)。
4.是疾病本身,還是社會文化架構,使孩子被定義為”壞掉的”?
5.孩子需要更多的心理支持。孩子有時可能會認為是藥物讓我變好的,而忽略了除了藥物外自己的努力。
孩子A「如果我不吃藥我還能這麼好嗎?我會不會又變成以前那個讓人失望的小孩呢?藥得吃到什麼時候呢?」
孩子B「只有吃藥才能看到老師和媽媽的笑容……」
反省:原本吃藥是要讓孩子穩定後有自信心,但真的有自信了嗎?
6.專業人員要更小心,建議避免「先吃藥看看再說」我們有沒有真正觀察小孩?還是先給藥再觀察?
7.一些看起來很像過動的症狀,可能是因為:
-睡眠不足可以讓孩子像過動兒的症狀,我們的孩子睡飽了嗎?
-含咖啡因飲料和食品攝取過多……我們孩子日常生活都被這些包圍……
-資優當過動“都會了上課很無聊”
-文化差異 “一定得坐著學,一定得看文字學,一定得聽課學”
8.不要把孩子當植物教,如果我們孩子這樣教,還有多少過動兒?
9. 讓孩子動吧!Excercise is ADHD (http://theatln.tc/2lCAOmt)
10.孩子的憤怒或不平,和過動不是同一件事。沒過動的孩子有情緒;過動的孩子也有情緒,我們應該更細緻地分開來處理。

 –節錄幸佳慧老師演講
1.身為兒童文學工作者,我們一直在推兒童權/兒童觀點,但這些兒童觀點的繪本或小說裡,可能可以看到很像過動兒的特質,那我們推錯了嗎?
2.童書裡角色很多都可能被看作過動兒,都會惹惱大人。
3.想一想兒童的本質是什麼?
4.我們或許可以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好動特質”
5.思考: 或許不要急著對孩子們的好奇心/活力/追求新奇投藥。在對的環境下,那些特質一點都不是缺陷,而是貨真價實的有利資產。
<從兒童出發的著作>
-長襪皮皮
-親愛的大人:其實我沒有那麼壞,我只是靜不下來
-OLIVIA
-No David!
-湯姆歷險記
-彼得潘
-野獸國
-波西傑克森系列

<延伸閱讀參考>

  1. A natural fix for ADHA
  2. Diagnosing the wrong deficits
  3. ADHD Medications Make it Harder For Children to Sleep
  4. ADHD does not exist
  5. Overmedicated and Undertreated: How I Lost My Only Son to Today’s Toxic Children’s Mental Health Industry
  6. Hyperactivity in Attention-Deficit/Hyperactivity Disorder (ADHD): Impairing Deficit or Compensatory Behavior?
  7. A Trial by Trial Analysis Reveals More Intense Physical Activity is Associated with Better Cognitive Control Performance in Attention-Deficit/Hyperactivity Disorder
  8. Rethinking ADHD: From Brain to Culture
  9. Early Behavior Therapy Found to Aid Children With A.D.H.D.
  10. The Playful Brain: Venturing to the Limits of Neuroscience
  11. Save Childhood Movement
  12. The ADHD Advantage: What You Thought Was a Diagnosis May Be Your Greatest Strength
  13. ADHD nation: Children, Doctors, Big Pharma, and the Making of an American Epidemic
  14. 過動症之父凱斯‧康納斯對過動症目前的濫用現況感到痛心

一位兒童知能發展工作者

【回饋七】

感謝李醫師帶來這場演講,那天只有滿滿感動帶回去。不可否認需要用藥者的需求,但真的不是每個人都需要,而且避免用藥這是每人都有的常識。最擔心的是焦慮的大人將藥視為萬靈丹。
正如醫師說,當過動成為主流,讓老師、家長輕忽而把孩子就推向藥坑,這是可以、也應該要避免的。身為小學老師,我們走在教育的觀點更看重預防,努力的是讓每孩子健康成長。但我仍感謝醫生在預防的另一面給予治療的其他機會與希望。
但前提我仍覺得每個人都要努力,不能把健康甚至小孩都推給醫生。其中主講者分享到:有位老師說他的班級沒有過動兒!我好高興,因為那也是我的理想。在我的班級中面對這類孩子先了解孩子行為背後的原因,與孩子和家長一起努力,尋找解決的方法、策略。
至於最後選擇用藥的決定權是家長(甚至孩子自己的想法更應該尊重)而不是老師。用不用藥沒有對錯,但相信也希望是老師、孩子、家長每個人從自身努力後,所選擇最適合孩子的方式。而所有的方式的出發點都應該回到「尊重孩子為獨立的個體」去思考。謝謝李醫師的演講,更加支持了我的教育信念。

花蓮縣宜昌國小劉芳杏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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