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東華大學 翁士恒
這篇文章中,我們來談ADHD這個這個「疾病」被理解與使用的方式與其在醫療與生活世界間可以開展的角度。在醫療空間中,「疾病」需要被精確的確診但是在生活空間中,「疾病」可能帶來偏見與歧視。在醫療空間中,「復原」指的就是病症的消解,但在生活空間之中,「復原」指的是怎麼活的更好。因此,怎麼讓疾病的理解可以有更多人文脈絡,有著如余德慧所追尋之柔適照護的質地(李維倫,2015),本文引國際健康功能與身心障礙分類系統(ICF)這個國際通用的標示系統對於疾病的思考,希望讓「對話」可以再度交集。
前言與反思:用藥,錯了嗎?臨床現場的分裂
過動與注意力不集中症候群的用藥爭議是最近在台灣兒童心理臨床現場的熱門話題,精神疾病診斷準則手冊第五版(DSM-5)與質疑DSM診斷系統之書籍的中譯版也相繼問世,對於這個兒童青少年的精神疾病之流行有諸多質疑。而由立法委員針對過動兒用藥所提出的質詢、與由某非營利組織所提出的省思論點,被一些兒科精神醫學專業人員認為是反精神醫學的運動以及山達基宗教的組織活動,讓注意力與注意力不足症候群兒童的用藥爭議蒙上一層模糊的紗罩,臨床現場的對話也變得困難。因為對於用藥與精神醫學權力位置的批判,一些教育現場實踐者與人文心理學家的行動與書寫受到了一些精神科醫師的強烈質疑[1]。
臨床專業的對話總是好事,尤其是對於受苦的一群孩子與家長,但專業間走向歧見與對立,傷害最大的也會是家長與孩子。一方面對於醫療專業來說,針對疾病而用藥改善是核心的專業信念;另外一方面,對於非醫療專業,執著於用藥所忽略的家庭教育與社會缺失危及兒童的自主權與主體性,需要被嚴厲審視。這兩方,是否能從對立走向對話,是這篇文章所殷切盼望形成的方向。
ADHD的孩子該不該用藥?是不是用錯藥?是不是在不該用藥的時候用藥?在我自己身為兒科臨床心理師的經驗中,的確常常有著有如分裂的自我面質。尤其當身處不同的地理空間設定,常存有著完全不一樣的理解途徑。在醫院中,我可能進行完一個ADHD的神經心理衡鑑評估,確認了在家庭與學校至少兩個社會情境以上的顯著過動與專注症狀,開始與家長及教師討論用藥的時間與後續行為的處理。而在另外一個面對身體暴力與侵害的社福機構中,我看著孩子飽受欺凌暴力的歷史,理解他在學校暴力的緣由,而他的醫師從不願知道孩子的受暴史,僅專心調整著藥物與爆衝的行為影響,因為理解孩子,我強烈質疑著如此重大劑量藥物對他的使用是否合適。在不同的兩個臨床現場,藥物開啟了兩個性質迥異的照顧時空,有著近乎分裂的兩種臨床敘事。這幽靈,也一直在用藥爭議的空間中遊盪。
如何讓精神專業說服質疑者其用藥考量了孩子的個人特質與生存困境?如何和其他專業合作形成用藥所預期形成的幫助與效用?這是在步出醫療空間時最直接面對的困境。
這篇文章中,我們來談ADHD這個這個「疾病」被理解與使用的方式與其在醫療與生活世界間可以開展的角度。在醫療空間中,「疾病」需要被精確的確診但是在生活空間中,「疾病」可能帶來偏見與歧視。在醫療空間中,「復原」指的就是病症的消解,但在生活空間之中,「復原」指的是怎麼活的更好。因此,怎麼讓疾病的理解可以有更多人文脈絡,有著如余德慧所追尋之柔適照護的質地(李維倫,2015),本文引國際健康功能與身心障礙分類系統(ICF)這個國際通用的標示系統對於疾病的思考,希望讓「對話」可以再度交集。
ADHD 的症狀之外,有著更以生活為底蘊的存在脈絡
疾病的另一種視野,從國際健康功能與身心障礙分類系統(ICF)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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